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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光禾華德福』令爸媽心痛的事...1

利慾薰心

去年有一則小小的新聞報導:
大意是...高雄縣教師會7年前爭取理事長直選,從訴願、行政法院到最高行政法院都敗訴,最終獲大法官釋憲成功(104/10/30)




1031日的新聞貼到『建校組』的line群組後,提醒這是行政事務,下屆理事長就可以直選。張簡太太也在第一時間表示...最快明年(105)光禾就可以直選理事長。

說第一時間,是客氣了,因為在張簡太太發聲前,其實是楊前執行長先跳出來滅火...強調『高雄縣教師會』違法。正在狐疑...妳不懂大法官釋憲的位階嗎?張簡太太才出來打圓場~

但是..
當天下午以及114日,張簡先生非常快速且慎重其事地主動在彼此line簡訊回覆:
立法院三讀,總統公布後才能實施,不回溯既往。



第一時間在『建校組』PO(新聞)的用意很簡單直選後的理事長斤兩十足!

張簡先生第一時間的反應,令人詫異。當下心裡只是覺得張簡理事長怎麼這麼笨?為『光禾』付出這麼多,如果改成直選還是會上,而且是直選出來,不更好嗎?有什麼好擔心?為什麼戀棧間接選舉?笨死了!

104/11/04,同一天,聯合新聞網:
『爭7 高縣教師會理事長將直選』

最後的三段話如下:
『社會局表示,人民團體法規範遴選理事長的方式,社會團體和政治團體可自訂章程。』

『但職業團體須從理事之間選出理事長,採間接選舉而非直接選舉。』

『如今高雄縣教師會向大法官申請釋憲成功,若是再提出直選需求,社會局將予同意。』

這和張簡先生回覆...“立法院三讀,總統公布後才能實施,不回溯既往。是同一天。

同樣是高雄市社會局的回覆,為什麼張簡先生不提...直選,社會局會同意呢?

那天,看了張簡先生line的回覆後,心裡長嘆了一聲,沒多說什麼。隔了幾天後,陸陸續續聽到老師不當體罰的傳聞,理事長直選與否,在腦袋裡全然邊緣化。

回憶去年這段,再連結張簡當選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時,得意忘形的以教育局『敦聘』,來昭告所有家長,不禁想到『利慾薰心』這四字!



高雄市『學校型態實驗教育』審議委員的遴選標準,何止秀下限而已!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