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發生不幸,不同的辦學團體,同樣離譜的掩耳盜鈴模式,過程和四年前的光禾,幾乎一模一樣。
很多辦學團體,結構與管理出大問題時,往往會以被害學童以外孩子的受教權做為擋箭牌。
他們深知教育主管機關要處分,也會顧及其他學生而高高舉起,輕輕放下。
最無恥的,莫過於製造被害學童家長,與其他家長的對立!令居少數的被害學童與家長遭受二次傷害。
所謂的辦學者悠遊其中,好不愜意。
上述情景,在台灣,比比皆是。不是嗎?
又發生不幸,不同的辦學團體,同樣離譜的掩耳盜鈴模式,過程和四年前的光禾,幾乎一模一樣。
很多辦學團體,結構與管理出大問題時,往往會以被害學童以外孩子的受教權做為擋箭牌。
他們深知教育主管機關要處分,也會顧及其他學生而高高舉起,輕輕放下。
最無恥的,莫過於製造被害學童家長,與其他家長的對立!令居少數的被害學童與家長遭受二次傷害。
所謂的辦學者悠遊其中,好不愜意。
上述情景,在台灣,比比皆是。不是嗎?
又到了實驗教育的共學團體、機構或學校招生準備階段,相對的也是新生或轉學生家長,站在十字路口抉擇的時刻。
台灣華德福教育的圈子很小,不但分派系還山頭林立。應當推廣的華德福教育,卻一直把持在少數人手裡,非我族類,即非“正宗華德福”!
多年來,華德福實驗教育的環境與師資良莠參差不齊,導致這種現象的主因,不外乎檯面上打著非營利的大旗,檯面下盡是盤根錯節的利益輸送。
與其說文人相輕,不如說是一群教育撈仔利用失敗教改所衍生的商機爭權奪利。
過去這數年,至少在高雄市,教育局是導致實驗教育扭曲的始作俑者。
終於有機會改變,希望不久的將來,令人耳目一新。
相信司法?
不如相信Google大神,永不向惡勢力低頭,將惡形惡狀永遠傳遞在無遠弗屆的網路世界。
這,就是弱勢家長最堅強,最堅持的作為。
http://pet88.cc/404/?from=instant_article
台灣校園內特殊生的處境以及台灣司法的墮落,在去年(2017年)2部美片「奇蹟男該」、「意外」裡,有著許多相異而同的連結,令人心有戚戚焉。
不友善的教育環境,一直存在特殊生的周圍,未隨時代進步而稍曾或減,多的是許多「偽善」的嘴臉。
「意外」片中,許多被害人家屬無助的情節,不也符合了台灣司法現況嗎?
唯有自立自強的父母,才有快樂安全的孩子。
金管會顧大主委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表示,以後對記者會「更包容」;領年中獎金說的學生表示,那是「戲言」;吳大部長表示,台大遴選會的錯,要重選。
高傲蠻橫對待記者,記者卻成了被包容的對象,該被包容的,不是做錯事的人嗎?何時變成做錯事的在包容人?
搗亂合法申請的集會,被請出場,誤導視聽成要台大學生離開台大,自導自演可得到的獎賞,解釋是「戲言」。
自己處處投機取巧的教育部長,要求台大重選校長!
誰是加害人?誰是被害人?
背後靈設了層層防火牆,好整以暇的鞏固著當下與未來權利。
而善良的老百姓們,討論的卻是原本不存在的校園自治問題。
這簡直就是當年「光禾華德福」處處乖張行徑的放大版!抑或該說「光禾華德福」的曾經,就是縮影?
社會價值早已腐蝕在各個爭權奪利的角落裡!
為孩子選擇體制外實驗教育,是為了善待孩子?還是成就自己?
孩子從體制內到體制外,再從體制外回體制內受教。當父母發現體制內教育沈疴依舊,甚而有如死水一般,又該如何自處?該如何再為孩子打算?
教育環境的盲點,實際存在的課題,在現有的教育資源中,考驗著父母的能力上限與智慧。
「水清則無魚」才是作奸犯科者最怕的。
一方面怕大餅被分食、被稀釋,一方面怕詐騙伎倆被社會大眾洞悉,當然得卯起來「力抗群利」!
混沌不清的階段,連司法官都還搞不清楚何謂「實驗教育三法」,我們家自費提告,不為勝訴,為因果循環往正向走去起個頭。
10個選擇體制外教育的家長,有10個家庭各自強烈,抑或是自私卻不自知的主見,這和體制內家長心態截然不同。
自私,往往就會演變成貪念,貪念一生便容易被心機重的有心人利用。每個都以為自有理念,每個都以為很被倚重,殊不知不過是一顆顆任人宰割的棋子,一旦站在權利的對立面,自然會被藉勢藉端的犧牲。
為了下一代,罩子還是放亮點~
偵查庭裡,「華德福」三個字,檢察事務官不知道講了幾次,沒有一次講對,聽到我都快笑出來。
連華德福是什麼都不知道,連實驗教育的內涵也一知半解。還把光禾華德福當成是高雄市華德福教育協會辦裡的「學校」,學校?
檢察官的不起訴書:
被告說捐款是為了節稅,被告的記帳士也說是為了節稅,證人說當初是為了節稅。所以,捐款是為了學校節稅!
怪了,不是幫家長節稅嗎?
如果是你在辦學,會不會在4月收錢時,告訴家長說收的都是學費,等到新生、轉學生8月都辦理入學、轉學後,改口說每個月的學費裡有3000元是捐款,年底會開扣繳憑單給家長節稅呢?
孩子都入學、轉學了,回不去原來總量管制的學校,每個月被強制捐款,還說是幫你節稅。
這樣,算樂捐?不樂之捐?擄人勒贖?
檢查官不起訴,理由是因為前兩年都是這樣做。
好笑嗎?
於是我歡呼親愛的台灣司法,恐龍多得數不完,大家團結一條心~
前幾天才剛在唸...提告部份學費被詐欺轉作捐款,一年半了,還在雄檢偵查階段,一年半了!
今天就收到不起訴書~
看了不起訴書家家酒式的內容,憋不住一直笑。
4張紙,只有原告、被告和證人的問答內容,再做個不起訴的結論。這樣?而且耗了一年半?!
哈.............
在台灣,還是當壞人好~
提告部份學費被詐欺轉作捐款,一年半了,還在雄檢偵查階段,一年半了!
證據俱全,金流要查也很簡單,其它,就剩總是有話可說的詐騙集團狡辯之詞(他們把錢都收走,然後說目的是幫家長節稅!節稅?我還要你們教,你們來節嗎?只要案子躺在雄檢,我每兩年就來公布一次,你們當年是怎麼教家長節稅的流程,今年就定在七月一日)。
追回4萬8又如何?律師費還比這數字高!早不在乎龜速司法。
親身體會失敗教改的衍生性商品...實驗教育。
各懷鬼胎,山頭林立,假教育之名行斂財之實的一場...笑話。
大人,真在乎實驗教育的成果如何嗎?
誰去追蹤研究過所有接受完整實驗教育後的孩子,步入社會的適應情形?能生存嗎?繼續靠爸靠媽嗎?
大人在乎的是孩子,還是只在乎自己?
每次接小允放學時,只要一南爸在,都會主動帶著小允一起玩,踢足球、堆草、抓鬼…,正如同一南對待小允的和善、有愛。
班親會上,他只不過堅持自己的理念,卻被許多光禾家長語言罷凌,令我見識何謂非我族類,一概不得多言的假道學。
人本座談會中,一南爸也只是很難過的一再對張簡強調,難道我們不是朋友,在學校裡都不打招呼?
一場意外,人生無常。
希望在世的,都好。
從壽山國小被耍得團團轉看去,掌握資源的教育局,好整以暇的『即燒東壁之床,請君入甕』。
當初“恩給”試辦的謀略,看在眼裡,可惜空有過招經驗。光禾受害家庭的身分,避借刀殺人之嫌,也不想太過於直言不諱而令允媽惶惶不安,許多事情不好多說。
日久見人心,總是得自己親身經歷過,才知箇中滋味,才懂如何提防。檯面上莫名冒出熱心的,其實是糖衣毒藥,檯面下惡人之各取所需。
客觀條件不足的偏鄉學校,可輕騎過關轉型為實驗學校,多年類森林小學紮實教育基礎的壽小,毫無主管機關實質資源提供輔導的『試辦』,其實已經是司馬昭之心。不是嗎?
『只談輸贏,不論是非』的社會氛圍充斥,摸著良心做事的人越來越少,為了生存,沒有良心的人越來越多。
認知的落差,來自於將心比心程度不同。少點私心就會多點關心。教育,絕非體制內、外之別,那麼的便宜行事。更需要的是,官方的良知與父母的省思。
誰貼誰標籤?
從三面向可略知一二:
1.面對問題的態度。
2.處理問題的出發點。
3.將心比心的程度。
再深入些…
老師對學生是觀察入微且因材施教,抑或是粗心大意後的亡羊補牢?
家長是針對問題了解、溝通,還是劈頭就找關係興師問罪?
萬變不離其宗,無論是不適任教師或怪獸家長,總是脫離不了『模糊焦點,製造對立,仗勢欺人』。
這類人不難辯認,只在乎自己,不在乎孩子的便是。
成效再好,規模不可能一蹴可及,下一學年,照樣可以小校合併的藉口取得校地。無心輔導的主管機關,如意算盤打得可精了。
這就是同意公立學校試辦實驗教育,避免眼前陳抗,老神在在的緩兵之計。
30個孩子的實質受教權,擋的可是官商利益,擋的可是民營詐騙集團的財路!
詐騙集團,永遠都有話說,就是不說實話。
體制外實驗教育的風險在於:
1.它是因應教改失敗而生的減壓管道。
2.它成了地方教育主管機關的主要績效來源。
3.許多濫竽充數的師資,教學品質參差不齊。
4.辦學者私心作祟者眾,掛羊頭賣狗肉者多。
慎思,明辨。
山不在高,有仙則名;水不在深,有龍則靈。
斯是陋室,惟吾德馨。
苔痕上階綠,草色入簾青。
談笑有鴻儒,往來無白丁。
可以調素琴、閱金經。
無絲竹之亂耳、無案牘之勞形。
南陽諸葛廬,西蜀子雲亭。
--------------
求遠道,不如求諸己;求排場,不如求心正。
高雄市教育局不倒行逆施
光禾華德福善待家長和孩子
相信時間自然會使一切淡化
你們也會更周延的粉飾太平
正如同我們當初不知道以前發生過什麼事
是一樣的道理
那也是你們一直的…格調
如果只會粉飾,惡性不改
fb社團這裡和Google部落格,就是不定期啟動的照妖鏡、緊箍咒!
中信國際實驗機構執行秘書徐櫻芳:
實驗教育的目的就是讓學生擺脫填鴨式的教育及死板的考試制度,重視全人教育也兼顧未來升學發展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不明白的是
每每實驗教育辦學者在闡述理念時
非得把體制內教育醜化成..
只有填鴨式教育和死板的考試制度
評價體制內教育,就能襯托出實驗教育的出類拔萃,還是無可取代?
實驗教育不能單純的思考自己的問題?自己長成什麼模樣?
看待事情,解決問題,若只能靠那些文青式的口號。實驗教育是教育,還是災難?
華德福教育出來的孩子
長大後能不能適應社會競爭?
能不能提供台灣,而不是美國的研究報告?
很多現在看不到的結果,硬是以其他國家的結果做為依據,事實上已經顯露了辦學者本身的水準。
慈心華德福,已經超過20年
換句話說,從慈心華德福出來的孩子,為數不少都是成年人。有沒有任何統計數據提供家長參考?不能只舉幾位當樣版,必須是嚴謹的統計數據!
從慈心華德福畢業的學生,現在在社會上適應得如何?
還有其他華德福共學園、機構,諸如海聲、磊川...
這些引以為傲的先驅,追蹤過自己教過的學生後來的動態嗎?
光禾華德福呢?
不只以前受到不當管教仍在該機構的學生,同班同學呢?是一次心理諮詢,做做樣子,還是長期提供專業的心理諮詢追蹤?
別老是拿外國的月亮來比喻台灣的美。
曾幾何時
製造對立…從中獲利,已成了社會的主流。
人們算計著自己的利弊得失
選邊站的同時,是非早被取巧凌駕!
看著,聽著或大或小的以對立換取利益,自然而然的會想起104/12/06,光禾華德福的那場班親會,那些嘴臉,深深烙印在腦海裡。
算計、謊言、毀滅性的攻擊,那是需要多麼巨大的泯滅人性勇氣?算勇氣嗎?
這群人還在那裡,你可以看著船過水無痕式的操作手法,眼睜睜看著强勢的加害人繼續扮成弱勢被害人,繼續像個人模人樣的傳教士,傳播光與愛。
很諷刺,是嗎?
還好啦~這就是真實的人生。
體制內學校,碰上好老師得碰運氣。
體制內學校,真心辦學的校長,面對的卻是不懷好意還扯盡後腿的教育主管機關。連碰運氣的權利都沒有!
詐騙的機構,它全力掩護;窮其心力辦學的,它說是在詐騙。這種教育主管機關,作威作福,恬不知恥,令人哭笑不得,爛到了極點!
有的人頂著先進的光環,不問“世事”,甚至對求援的家長表示違法者是必要之惡。
有些人發現這是一條非營利掩護營利的撈錢捷徑,跟著爭權奪利。
有的人不想自己孩子回到體制內,對於老師體罰,對於斂財視而不見,甚至幫腔。
更多的是,學齡前孩子的家長,憑著體制內教育不好,華德福教育比較好的想像,前仆後繼。
不想失去所以和稀泥才是所有問題的病灶!
幸好高雄還有堅持理念的壽小校方與家長
戮力同心,突破“重圍”
為一坨爛泥播下種籽
期待「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漣而不妖」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3/2391799
很想告訴那些民營的實驗教育“業者”:
真正的辦學者
會以自已的收入投入辦學
而不是以辦學,投機取巧成自己致富的管道。
http://m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60721/912897/
對於那些美好教育型態的推崇
是自我歸零的誠懇?
還是人云亦云的吹捧?
進入實質辦學
傳達的訊息
若盡是不斷分享他人的訊息
與表面複製、附屬、打高空有什麼差別?
研析、發展出了哪些屬於自己的進階課程?
教育不是直銷
沒有大人自己的長成
即便看見孩子不同以往的想像力、創造力
來自於被教育的啟發?
來自於自然天成?
假若實驗教育只是體制內、外的差別
從A式填鴨式教育改成B式填鴨式教育
實驗教育就真的是實驗教育了
我國民法就法人之成立,均須以法律規定為依據,採「法人法定主義」,並以向法人事務所所在地之法院登記為其成立要件。
公益社團設立,須有法律依據,為『許可主義』,其所依據的法律為
民法
第46條
以公益為目的之社團,於登記前,應得主管機關之許可。
社團之登記
民法
第25條
法人非依本法或其他法律之規定,不得成立。
第30條
法人非經向主管機關登記,不得成立。
民法總則施行法
第十條第一項
依民法總則規定法人之登記,其主管機關為該法人事務所所在地之法院。
從而,公益社團應於獲得目的事業機關許可後,至地方法院辦理登記完畢,始取得法人資格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為什麼教育局的審議會報告裡,不敢提及高雄市華德福教育協會,而只是語焉不詳的要求去登記,是誰必須去登記?只是單純的補正程序?別笑死人了!
從放水、到偷偷的暗度陳倉,都是因為做了虧心事!
拿著民法總則招搖撞騙,正如同高舉華德福教育旗幟違法斂財,是一樣的詭計!
去告我吧~
教育應該是
家長共同的志業!
本不該淪為
"個人獨占的事業"!
真的應該放下,
不該把家長當成冤大頭,
不要把學生當成掐住家長的人質,
更不要把實驗教育當成一隻肥羊,
繼續私心作祟,凡事咎由自取!
想想你們掛在嘴邊的初心吧...
想想教育的本質...
想想Dr. Steiner教導的一切...
令人心寒-2
104/11/27(星期五)09:07
黑機構代理執行長楊X潔致電本人:
對XX老師對學生體罰一事,下午三點請來校談
會談中,本人:
對不起,我想請問...XX老師昨天已經承認拉耳朵之體罰(剛開始只承認拉耳朵,其餘都說不記得了),為什麼不是校方與XX老師登門向家長道歉(所以後來都跟其他家長耳語有登門來跟允家道歉),而是要求家長到校報告?很基本的處理態度就有問題。
令人心寒-1
知曉「高雄市華德福教育協會」樣貌,再回想發現許多孩子在團體共學時被老師『排氣』,向所謂核心家長也就是張簡夫婦反映後,得到甚麼樣的處置?
104/11/26
要求老師不可再對任何學生施做任何形式之體罰!
104/11/28
【光禾華德福─冬季家長座談會】
講題:家長如何協助正在發展中的學校
當天出席的家長,有半數是剛進光禾的新生家長
主持人張簡卻在會後會,對毫無所悉的家長說:
老師難找,尤其在地化更難,薪水低願意待更是么壽難。老師也是人,會犯錯,要給他犯錯空間要好好呵護。不要為難老師,也不要輕易就讓老師離開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當天,新生家長以及大多數的家長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,反映老師體罰學生之家長不在場,沒有人要請老師離開,張簡卻利用這機會,將『有人要老師離開』加諸於其他家長的印象中。居心叵測的製造家長間的揣測耳語。
為什麼需要大學更『專業』與『友善』的招生機制?
是所有接受實驗教育的學生,還是從海聲、磊川畢業的學生,跟不上大學教育!?
如果實驗教育辦學的結果,是學生學習能力脫節,需要大學另闢管道來幫這些徒有其名的大人擦屁股,真是實驗教育最大的諷刺。
難道這些在高中等教育以下,接受實驗教育的學生,離開大學後,若無法適應社會,責任都推給大學教育?
大學是台灣實驗教育的遮羞布嗎?長大成人後的孩子會給他們心中的答案。
http://times.hinet.net/mobile/news/20067462
深研窮究-『高雄市華德福教育協會』到底是什麼?之3
去年提過理監事的問題,現在,更白話的來整理!
101年創會時有9理3監,再加上2位候補理事,1位候補監事,以及1位總幹事。第一屆的家長幾乎皆羅列其中。
重點是,假藉協會興辦團體共學之詐術,理、監事一任4年,等於第2、3、4屆的團體共學之學生家長,出錢出力,相較於第一屆學生家長的權利、義務卻不對等!
101年10月,1理、1監退出協會
102年3月,1理退出協會
依法,候補的2位理事與1位監事應遞補。可是,102年8月理監事會議時,退職的理監事卻還在名單中!
社會團體理事會、監事會,每6個月至少舉行會議一次,102年8月的理監事後,卻隔了將近一年,在103年7月才舉辦,出缺的理監事也在此時才遞補。
104年3月又走了1位理事、1位監事,在此之前,其實有另一位幽靈理事超過2次未出席理監事會議,也必須離職,協會一直沒呈報給社會局。
截至104年4月,『彩虹班』(第一屆)三年級時,原始學生只剩8位,理監事成員仍為這8位學生的家長(7個家庭)所組成,而當時一、二、三年級總學生人數已經超過30位。104年8月,『彩虹班』四年級時,總學生人數超過50位。
換句話說,在104年3月以後,理監事已經不是滿編。可是從協會報給社會局的會議紀錄,以及張簡X紘與理事周X弘的line對話顯示,理監事名額:
105年4月14日8理2監
105年4月21日9理3監(奇怪了,多出來1位監事,怎麼來的?)
105年4月24日7理1監
105年4月27日6理1監
103年7月到105年4月,自團體共學園到“黑牌”實驗教育機構,張簡X紘與共犯悠遊於非法營造的權力結構裡,所有理監事會議的提案 ,提案人皆為張簡X紘。這其中還包括逾越會員大會權益的提案,全都無異議通過,人數怎麼算怎麼不對的理監事們,彷彿是張簡1人的橡皮圖章!
不可思議的是,105年3月18日,被財務疑問存證信函逼得不得不召開的臨時會員大會上,投影出的理監事名單,不但是滿編,還出現2位第一屆家長擔任理監事的“假名單”!
最可恥的,莫過於2位時任理事的第一屆家長方X慧與周X弘,對於假理監事名單視而不見,在該場會議裡還滿口仁義道德!
高雄市華德福教育協會,怎一個亂字了得!?
深研窮究-『高雄市華德福教育協會』到底是什麼?之2
其實,協會是不是法人?一開始就是法人?今年才是法人?都不重要。重要的是它的作用何在?
協會宗旨:
以推廣華德福教育學習及研究華德福教育基礎哲學-人智學,並將此研究轉化回具本地人文自然關懷之教材及實踐方法為宗旨。
協會任務:
一、辦理華德福教育推廣講習。
二、培育華德福教育種籽教師。
三、促進華德福教育機構成立。
四、辦理華德福教育交流活動。
每次打字打到『人智學』這三字,微軟都會自動選字,想打人智卻成了人“質”!人智學?人質學?接觸2年的心得,沒錯,答案是“人質學”。
舉例:
1.
時任協會總幹事的楊X潔,面對第一屆家長質疑註冊費時,她回答:一開始就這麼收費的話,你們還會來讀嗎?
2.
招生說明書封面打印協會“辦理”團體共學園,內頁的入學費用明細表載明必須繳交協會“入會費”及“年會費”,四月預繳了所有費用,七月再來函..
親愛的爸爸媽媽:
之前有跟大家提過,高雄市華德福教育協會是為支持共學園辦學而成立的。協會成員來自於共學園的家長。因此,每一戶都會是協會的家庭會員。
這份入會申請書範本(請見附件),請大家修改成自己的資料。為方便行政作業,請於本週末前填妥後回傳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所有家長都以為協會“辦理”共學園,誰會去注意到協會是為支持”共學園辦學”而成立的。殊不知這裡頭的機關算盡,目的只有一個,就是讓家長誤以為團體共學園是協會的!
3.
入學費用明細裡的每月份學費及餐費,暗藏著捐款數額卻不透露,等到八月的會員大會時,才要讓家長知道,部分學費會轉作捐款。
4.
103年,張簡X紘悄悄的去向教育局申請設立實驗教育機構後,才回頭在當年的理監事會議向理監事們透露!
104年8月的會員大會,討論提案3.以為有法律根據可實施公開募款以支持建校基金,希望成立社團法人協會,要求會員表決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是為了上述理由,還是補正成立實驗教育機構的程序呢?
5.
104年1月14日去函製作103年8月會員大會紀錄的志工媽媽,加註會員大會沒有討論過的內文:
對不起
校務基金辦法中第六條(支用範圍)請再加入:5.成立文教基金會
謝謝
張簡X紘敬上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混水摸魚之事,罄竹難書,都是事後補正或者無中生有!
我們的孩子都成了人質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