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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光禾華德福』令爸媽心痛的事...1

『光禾華德福』...關於財務3:說謊,根本沒會議記錄!


取消『部分學費轉捐款』。

1.
104年12月30日,會計發函通知家長自105年1月1日 起………「取消部分學費轉捐款」。

2.
從取消部分學費轉捐款通知,家長提出疑問與會計對話中發現不少問題:
(1)到底是取消『部分學費轉捐款』?還是『取消捐款收據』?
(2)涉及議決財產之處分,竟被視為一般行政事務!
(3)104年12月2日理監事會議記錄裡,並無相關決議!!!

3.
正確地說:


「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」會計科目及說明之第肆條第四款會員捐款:由會員自由捐款之款項。『部分學費轉捐款』,係為為不樂之捐。


部分學費轉捐款若起始於協會會員大會決議,現由理監事會議表決取消,牴觸協會章程第十四條會員(會員代表大會)之職權第六款議決財產之處分。


部分學費轉捐款若起始於理監事會議決定,則違反協會章程第十四條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之職權第三款議決入會費、常年會費、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。


104年12月2日之理監事會議,只有『學費捐款討論』,沒有任何書面議決記錄。除了會計說謊外,是否自始自終的所有理監事會議,以及會員大會,根本沒有任何部分學費轉捐款的書面議決記錄?所以不敢將取消部分學費轉捐款,行諸於正式會議記錄內呢?
離譜到了極點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