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、
人民陳情案件有保密之必要者,受理機關應予保密。
十九、
各機關對於處理績效優良者,得予以獎勵;
對於違反本要點各點規定者,應按情節輕重,分別依有關規定予以懲處。
教育部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:
七、
陳情案件有保密之必要者,各單位應嚴防洩密,加強維護人民權益。
高雄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:
十九、
人民陳情案件有保密之必要者,受理機關應予保密。
105/06/22
教育局回覆:
經查您提供之『洩密證據』,係屬本局為辦理總統府交辦檢舉案事件,要求被陳情人提供相關資料之查察依據,爰無洩漏檢舉人之身分及檢舉內容之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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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回覆之後,終於明白
原來張簡理事長口口聲聲的『大天使』
是高雄市教育局